標題:臺南市歸仁區文化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資源班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(一次公告分次招考)
(一次公告分次招考)
壹、 依據:
一、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二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7 月 22 日南市教特(二)第 1130837696A 號函。
貳、甄選名額及聘期:
一、類別:身心障礙資源班長期代理教師。(教師差假所遺課務需求連續期間在三個月以上)
二、代理職缺:員額管控缺
三、錄取名額: 正取 1 名,備取 1 名
四、聘期:自到職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。(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)
五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六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叁、餘項請參考附件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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