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2 年 8 月 18 日南市衛心字第 1120147167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倡議民眾關注心理健康,自 112 年 9 月 10 日至 10 月 10 日期間為本市「心理健康月」,透過心理健康促進宣導與活動,分層分齡倡議市民朋友關注心理健康。
三、本活動在本市歸仁文化中心舉辦,請歸仁區、關廟區學校踴躍參加。
四、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動與「讓生命發光~唱活人生音樂會」相關索票與活動訊息,請逕至 https://gov.tw/qgp 官網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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