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1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05022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(職)學費、學雜費與學分費,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
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,相關資料業已公告於教育部「圓夢助學網」(網址:https://helpdreams.moe.edu.tw/),請公告提醒有需求之學生上網瀏
覽,如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委託辦理單位: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,聯絡人及電話:韓小姐,02-2321-2100轉112或本案聯絡人陳小姐,
電話:04-22581393。
三、檢附110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二階段申請表各1份,亦可於網站(https://www.sfaa.gov.tw/SFAA/default.aspx)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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