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函轉教育部訂定「一百十三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」,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2 月 1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6003595 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前開教育部來函及相關資料各 1 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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