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113 年退休(伍)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,按月支(兼)領月退休金(俸)之基準數額,業奉行政院公告為新臺幣 2 萬 8,000 元以下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行政院 113 年 4 月 23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06402 號函辦理,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。
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,本公告系統之文件為ODF或PDF開放文件格式, 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(http://zh-tw.libreoffice.org/download/libreoffice-still/) 或數位發展部 Ministry of Digital Affairs ODF文件應用工具(https://moda.gov.tw/digital-affairs/digital-service/app-services/248),或是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