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之「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」第四點、第五點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3 年 2 月 7 日臺教師(三)字第 1122605253B 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教育部原函、發布令及修正規定各 1 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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