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檢送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25 日臺教人(四)字第 1124203591A 號令影本(含附表)及停止適用解釋函列表各 1 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25 日臺教人(四)字第 1124203591B 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。
二、配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自 107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,教育部以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臺教人(四)字第 1124203591A 號令廢止該部 95 年 6 月 20 日台人(三)字第 0950072395C 號令等 4 則解釋令,另併同停止適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相關解釋函 68 則,均自 107 年 7 月 1 日廢止生效(停止適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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