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 15 條規定對於公務員兼職「同意」、「備查」之適用情形,詳如附銓敘部令釋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7 月 7 日部法一字第 11255919392 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 1 份。
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,本公告系統之文件為ODF或PDF開放文件格式, 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(http://zh-tw.libreoffice.org/download/libreoffice-still/) 或數位發展部 Ministry of Digital Affairs ODF文件應用工具(https://moda.gov.tw/digital-affairs/digital-service/app-services/248),或是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