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,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自本( 112 )年 5 月 1 日起解編,有關公務人員請假出國,請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以下簡稱總處) 112 年 5 月 1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6081 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。
二、總處 109 年 3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8905 號函(本府 109 年 3 月 19 日以府人考字第 1090362238 號函諒達)及總處 111 年 10 月 3 日總處培字第 1113029103 號函(本府 111 年 10 月 5 日以府人考字第 1111296851 號函諒達)係因應防疫政策採取之緊急應變措施,自指揮中心解編後,上開函已無從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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