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slider image 482
  • slider image 484
  • slider image 483
  • slider image 485
:::
宣導 陳宗煌 - 人事室 | 2021-06-09 | 點閱數: 368

一、依據本市教育局 110 年 6 月 8 日第 178897 號公告辦理。 二、為貫徹本府「清廉效率、公開透明」之施政理念,凝聚廉潔共識,爰規劃辦理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「110 年度端午節期間廉政宣導」,期使同仁明瞭遇有受贈財物、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等廉政倫理事件應行注意事項,避免誤觸法網。 三、宣導活動期間:即日起至 110 年 6 月 30 日止。 四、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: 1.請轉知同仁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、飲宴應酬或請託關說等情,除有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,應予拒絕或退還,並簽報長官、知會政風機構,填寫「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」,俾維護自身權益。 2.檢送「110 年端午節廉政倫理規範宣導標語」(附件 1)及「110 年度端午節廉政宣導小叮嚀」(附件 2)各乙份。

:::

語言選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