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財團法人新北市靈鷲山慈善基金會 111年 8月 25日靈慈字第 111501082 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法人為發掘及獎勵品德優良、有志向學但家境困難之國中及國小學生,特設立旨揭獎項以樹立品德典範,獎項辦
理事項如下:
(一)組別:
1、普仁獎地區獎項:辦理地區性公開表揚,頒發獎狀及獎學金新臺幣 5,000元,預計頒發 80位。
2、普仁獎全國獎項:辦理全國性公開表揚,頒發獎狀及獎學金新臺幣 10,000元,預計頒發 58位。
(二)報名方式:請於 111年 10月 31日前備妥資料(以郵戳為憑),郵寄至該法人各區收件地址。
(三)如對本案有相關疑義,請逕洽潘秘書,電話:(06)2083981
三、官網下載資料(網址:https://puren.ljm.org.tw/page2.aspx?lid=100&id=800 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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