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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「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本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、國中、國小學生,表揚類別區分為「藝文競賽類」、「語文競賽類」、「數理競賽類」及「其他」。
三、本次提報對象為 114 年 4 月期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,表揚標準如下
(一)參加各類國際賽並獲得前六名,且該組別應有三國以上參賽者。
(二)參加中央各部會所舉辦全國性之各項競賽,獲得前三名或特優(或最高等級),且該組別應有五縣市以上參賽者。
四、申請注意事項
(一)第一階段已提報審核者,無需再提出申請。
(二)若全國賽、國際賽獲獎學生已接受市長表揚者... 觀看完整文章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。
二、旨揭活動資訊如下:
(一)時間: 114 年 4 月 12 日(星期六) 8 時 15 分至 16 時 30 分。
(二)地點:官田國中藝術基地、大隆田生態園區。
(三)參加對象:本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與家長或手足,每場次約 15 戶家庭,預計每場次錄取 30 人,(依報名現況及錄取人數限制,每戶最多 4 人)。
三、報名方式:
(一)線上報名:手機掃 QRCode 線上立即報名。(QRCode 詳如計畫)
(二)紙本報名:交至官田國中總務處或警衛室。
(三)郵寄報名:臺南市官田區隆林路 60 號 官田國中總務處【親子藝術營報名】... 觀看完整文章
說明:
一、依據「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活動申請( 分兩階段)
(一)第一階段:對象為 113 年 5 月至 114 年 3 月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。
(二)第二階段:對象為 114 年 4 月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。
三、受理對象:本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、國中、國小學生,表揚類別區分為「藝文競賽類」、「語文競賽類」、「數理競賽類」及「其他」。
四、表揚標準
( 一) 參加各類國際賽並獲得前六名,且該組別應有三國以上參賽者。
( 二) 參加中央各部會所舉辦全國性之各項競賽,獲得前三名或特優( 或最高等級... 觀看完整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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