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稅教育宣導:即日起至 114/11/20 週四 17 時止國中小生參加咩咩羊~奔跑吧!網路租稅教育活動
20250915 週一-1141120 週四 17 時止咩咩羊~奔跑吧!網路租稅教育活動
2025/09/15 — 咩咩羊~奔跑吧!活動正式開跑~
活動期間:即日起至 11 月 20 日下午 5 點止
快快號召你的兄弟姊妹和同學一起來奔跑
就有機會把好禮帶回家喔!!
活動詳情請詳閱本活動網站的活動說明區~
活動網站:
https://khc.fastez.net/index
活動時間: 114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 點起至 11 月 20 日下午 5 點止
參加對象:全國公私立學校之國中、小學生
活動說明:
一、註冊會員:至【會員專區】填寫基本資料完成註冊即可參加活動。
*基本資料經註冊後即無法進行修改,請務必於註冊前確認資料正確性。
二、活動方式:
(一)前置任務:須先完成觀看「咩咩餐廳」、「藍色火車票」或「大樹公寓 30 號」任一部動畫影片,方可參加遊戲。
(二)奔跑吧!拿積分
會員每日可參加遊戲 3 次(活動期間最多玩 60 次)。
遊戲規則:
限時 600 秒內操控咩咩羊跳躍閃避障礙物(使用電腦滑鼠、鍵盤↑或手機螢幕點擊),咩咩羊的奔跑速度會隨時間加快,跑得越遠,分數越高,如未閃避障礙物或遊戲時間歸零,該局遊戲即結束,並獲得對應積分。另外奔跑過程會隨機出現租稅知識問答,須於 20 秒內完成回答(回答時該局遊戲時間會暫停),正確回答租稅問題者,該局積分「加5分」,回答錯誤或逾時答題者,該局積分「扣7分」,遊戲時間到則該局結束。
貼心小提醒:
(1)建議遊戲前先參考本活動網站中的「租稅小教室」,以提升答題正確性。
(2)遊戲可能會因為使用裝置不同進而影響流暢度,為確保遊戲順暢,建議使用較新的裝置操作,或於網路環境良好的地點進行遊戲。
(3)點擊開始遊戲即扣除一次遊玩次數,請避免於進行中關閉頁面、重整、換設備或其他可能中斷遊戲的操作;若遊玩過程中斷操作亦視為已參加 1 次。
(4)基於資訊安全考量,本活動網站於連續登入達一定時間後將自動登出,為了確保參加者活動權益,請您務必於閒置一段時間後,先行登出再重新登入繼續進行活動。
(5)系統僅在以下事件發生時儲存分數:撞擊障礙物完成題目回答遊戲時間歸零;為確保分數正確儲存,建議玩家勿在遊戲進行期間中途離開遊戲。
(三)學習吧!來加分
租稅測驗挑戰共計 20 題,每題 2 分,正確答題可獲得對應分數進行積分(每人參加 1 次)。
三、累積得分前 50 名者可獲得「奔跑獎」。另外,就讀於本市公私立學校之國中、小學生排名在本市前 5 名者,可加碼再獲得「雄厲害獎」。
四、本活動各獎項依後臺系統實際積分數據為準,如有積分相同情形者,將以後臺系統紀錄時間最先達成該積分者優先獲獎,如有爭議,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。
活動獎項:
一、奔跑獎:全家 500 元禮物卡, 50 名。
二、雄厲害獎:全家 500 元禮物卡, 5 名。
※將以簡訊或電子信箱通知得獎者,若因註冊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,致無法聯絡或寄送失敗者,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得獎名額不再遞補。
獎項領取方式:
得獎者請至活動網站下載「得獎領據」,依式填寫並檢附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」於 12 月 5 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、郵寄或親送回傳,供查驗身分及報稅使用,另外,本處將向得獎者學校確認在學身分,經本處核對無誤後方得領獎,若經核對身分有假冒或登錄資料不實情形,本處將取消得獎資格,不再另行通知,得獎名額亦不再遞補。
※電子郵件請寄送至 aq0323@kcg.gov.tw
※郵寄或親送地址:83004 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 2 段 136 號 企劃服務科 鄭淳安小姐 收
未成年得獎者如無身分證可以「戶口名簿影本」替代,並檢附任一「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」,無法配合者,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得獎名額不再遞補。
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金額(價值)年度累計超過新臺幣 1,000 元(含)以上者,必須申報計入個人所得。
獎項將以掛號郵寄至得獎者所填寫之通訊地址,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,致寄送失敗者,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得獎名額不再遞補。
注意事項:
本活動僅限居住於臺、澎、金、馬之中華民國國民參加,獎品發送或領取亦限於前述地區,獎品配送過程中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致毀損、錯遞、遲遞、遺失或得獎者因個人因素未領取,主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。
本處有權檢視本活動參加者之參加行為及得獎情形,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,包括下列情況:人為操作蓄意偽造、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、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,意圖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、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,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等。活動參加者如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項,本處保有變更、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、取消得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,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。
依中華民國刑法《妨害電腦使用罪》相關規定,以不正方法干擾電腦系統運作或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資訊者,將可能觸犯刑事責任,若有發現疑似行為,本處將主動提報相關機關調查,請勿以身試法。
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個資法)第 8 條規定及特定目的之合理關聯範圍內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參加者個人資料。
蒐集之目的:基於辦理活動需要而蒐集、處理、傳遞及利用報名參加人員之個人資料,並於獲獎時公開姓名。
個人資料之類別:身分證字號、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聯絡電話、聯絡地址、電子信箱、就讀學校及年級。
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期間:活動進行、辦理兌獎及執行業務所必須保存之期間。
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
對象:高雄市稅捐稽徵處。
方式:內部活動紀錄、聯繫或通知等必要方式之用。
參加者得依個資法第 3 條規定行使權利,惟於活動期間,因拒絕提供或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、刪除個人資料,致影響其活動參與資格或受領獎權益,應自負責任。
如提供之個人資料有錯誤缺漏或假冒情勢,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或為必要處置,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參加者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布得獎者姓名。
主辦單位保有修改、變更本活動之權利,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,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。
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。
※對本活動如有疑問,請撥(07)741-0141 分機 217 鄭小姐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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