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(114/08/01~115/07/31間)「兒童權利公約」研習時數4小時
114/08/01~115/07/31間「兒童權利公約」研習時數共4小時
請提供研習證明(姓名、兒童權利公約、時數、認證日期在114/08/01~115/07/31間)
校長、正職人員、長代、專任教練、長期約聘教練、附幼(長代、教保員、長代)
若沒有,建議於115/06/30週二前至e等公務園就以下2個研習,取得研習證明
並將研習證明,提供給學務處章老師
可Line私訊或附件寄 yurn1968@gmail.com
收到會回覆。
※第1個3改為4小時:臺南市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
(e等公務園研習:臺南市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)
認證時數:34.0 小時
通過條件:測驗:75分(含)以上、閱讀時數:01:30:00(含)以上、閱讀時數:02:00:00(含)以上、需填問卷:是
(e等公務園研習:臺南市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)
認證時數:
通過條件:測驗:75分(含)以上、閱讀時數:
以下是提供第2個1小時,不重複給研習認證時數用的。
兒童權利公約的發展脈絡與一般性原則
(e等公務園研習:兒童權利公約的發展脈絡與一般性原則)
認證時數:1.0 小時
通過條件:測驗:75分(含)以上、閱讀時數:00:30:00(含)以上、需填問卷:是
(e等公務園研習:兒童權利公約的發展脈絡與一般性原則)
認證時數:1.0 小時
通過條件:測驗:75分(含)以上、閱讀時數:00:30:00(含)以上、需填問卷:是
依據教網公告:
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第 284016 號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