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報名資格:
(一)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高中(職)以上畢業者。
(二)身心需健康,無精神疾病、傳染疾病。
(三)須出具同意書以供本校依「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」第12條規定申請調查有無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。
二、甄選名額:正取1名。
三、起聘日期:自110年1月1日起。
四、工作時間及地點:
(一)工作時間: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,配合學校業務需求,不定時工作。
(三)工作地點:臺南市文化國小。
五、工作內容:
(一)公文傳遞、檔案管理、資料登錄、文件影印。
(二)辦公室內外清潔等業務。
(三)清理校長室。
(四)學校下班後校舍門窗關閉。
(五)學校臨時指派之工作。
六、甄選簡章公告:甄選簡章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30日逕至本校網站(網址:https://www.whes.tn.edu.tw/)下載(簡章可至本校警衛室索取)。
七、報名時間:109年12月30日(星期三),受理報名時間為當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。
八、報名地點:臺南市文化國小 總務處(地址:臺南市歸仁區文化街二段136號,電話:06-3301666轉840、842)。
九、報名方式:請攜帶「文化國小鐘點臨時人力甄選履歷表」(如附件一)及相關證件,由本人或委託人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名及證件審查,通訊報名不予受理。委託報名者請附委託書(如附件二)。
十、報名繳驗表件及注意事項:
(一)繳驗證明文件:
1.甄選履歷表1份。
2.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1份。(影本貼在履歷表)
3.學歷證明正本及影本1份。
4.委託書。(如附件二,由委託人代為報名者,才需繳交。親自報名者,免繳。受委託人應攜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明文件正本)
(二)注意事項:
1.各項證明文件自行影印,正本繳驗後影本存查。
2.附件之書面資料,請自行列印A4大小,資料及照片請填妥及貼妥。
3.證件正本不齊或未持證件正本,僅持證件影印本者,概不受理現場審查。
4.如有資格不符或証明文件虛偽不實者,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,學校得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或解約,並保留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權利。
十一、甄選日期及甄選方式:
(一)甄選日期:109年12月31日上午9時至10時,攜帶國民身份証及報名回條,至本校辦理報到
(二)甄選地點:臺南市文化國小第一會議室。
(三)甄選內容:以面試方式辦理。面試內容包含敬業態度及工作認知、健康及儀容舉止、工作經驗等。
(四)甄選評分及錄取方式:評分總分為100分,依評選總成績之高低依序錄取。評選總成績未達70分者,不予錄取。
十二、錄取公告:
錄取公告時間:109年12月31日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頁公告。
十三、報到作業:
經本次甄選錄取人員,應於110年1月3日上午9時30分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,報到攜帶資料如下:
(一)國民身份證明文件正本。
十四、錄取人員待遇及制度:
(一)待遇:每小時160元整。
(二)工作時間:完成所分配或指派工作,以完成工作的時間為退勤時間,並確實完成簽到簽退記錄。
十五、附則:
(一)甄選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時,甄選日得延後舉行,相關訊息公告於本校網站。
(二)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考資格、證明文件,如於錄取僱用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均註銷應聘資格及無條件解僱,並應負法律責任。
(三)逾期未報到者,視同棄權。
(四)本校鐘點人員非學校正式公教編制人員。
(五)經錄取或報到後無法上班者,學校得撤銷資格及解約。
(六)本簡章未盡事宜處,悉依相關法令辦理;如有補充事項另公布前開網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