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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江慧玲 - 總務處 | 2020-12-25 | 點閱數: 890

一、報名資格:

()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高中()以上畢業者。

()身心需健康,無精神疾病、傳染疾病。

()須出具同意書以供本校依「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」第12條規定申請調查有無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。

二、甄選名額:正取1名。

三、起聘日期:自11011日起。

四、工作時間及地點:

()工作時間:11011日起至1101231日止,配合學校業務需求,不定時工作。

()工作地點:臺南市文化國小。

五、工作內容:

()公文傳遞、檔案管理、資料登錄、文件影印。

()辦公室內外清潔等業務。

()清理校長室。

()學校下班後校舍門窗關閉。

()學校臨時指派之工作。

六、甄選簡章公告:甄選簡章自即日起至1091230日逕至本校網站(網址:https://www.whes.tn.edu.tw/)下載(簡章可至本校警衛室索取)

七、報名時間:1091230(星期三),受理報名時間為當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。

八、報名地點:臺南市文化國小 總務處(地址:臺南市歸仁區文化街二段136號,電話:06-3301666840842)

九、報名方式:請攜帶「文化國小鐘點臨時人力甄選履歷表」(如附件一)及相關證件,由本人或委託人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名及證件審查,通訊報名不予受理。委託報名者請附委託書(如附件二)

十、報名繳驗表件及注意事項:

()繳驗證明文件:

1.甄選履歷表1份。

2.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1份。(影本貼在履歷表)

3.學歷證明正本及影本1份。

4.委託書。(如附件二,由委託人代為報名者,才需繳交。親自報名者,免繳。受委託人應攜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明文件正本)

()注意事項:

1.各項證明文件自行影印,正本繳驗後影本存查。

2.附件之書面資料,請自行列印A4大小,資料及照片請填妥及貼妥。

3.證件正本不齊或未持證件正本,僅持證件影印本者,概不受理現場審查。

4.如有資格不符或証明文件虛偽不實者,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,學校得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或解約,並保留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權利。

十一、甄選日期及甄選方式:

(一)甄選日期:1091231日上午9時至10時,攜帶國民身份証及報名回條,至本校辦理報到

(二)甄選地點:臺南市文化國小第一會議室。

(三)甄選內容:以面試方式辦理。面試內容包含敬業態度及工作認知、健康及儀容舉止、工作經驗等。

(四)甄選評分及錄取方式:評分總分為100分,依評選總成績之高低依序錄取。評選總成績未達70分者,不予錄取。

十二、錄取公告:

錄取公告時間:1091231日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頁公告。

十三、報到作業:

經本次甄選錄取人員,應於11013日上午930分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,報到攜帶資料如下:

      ()國民身份證明文件正本。

十四、錄取人員待遇及制度:

      ()待遇:每小時160元整。

()工作時間:完成所分配或指派工作,以完成工作的時間為退勤時間,並確實完成簽到簽退記錄。

十五、附則:

()甄選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時,甄選日得延後舉行,相關訊息公告於本校網站。

()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考資格、證明文件,如於錄取僱用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均註銷應聘資格及無條件解僱,並應負法律責任。

      ()逾期未報到者,視同棄權。

      ()本校鐘點人員非學校正式公教編制人員。

      ()經錄取或報到後無法上班者,學校得撤銷資格及解約。

()本簡章未盡事宜處,悉依相關法令辦理;如有補充事項另公布前開網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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